我国的聋哑人可以监视居住吗?

时间:2024-04-30 作者:庆阳律师

法律分析:关于聋哑人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,可以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,由政府强制医疗必要的时候,由政府强制医疗。”而“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889f.cn/370049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友情链接: 杭州房产律师 南通崇川区律师 苏州律师 杭州专业法律咨询 枣庄律师 杭州民事律师 深圳律师 杭州刑事推荐律师 杭州律师多少钱 乌海律师 佳木斯律师 朔州律师 浙江律师 洛阳律师 黄山律师 济宁律师 文成律师 安远律师 南昌县律师 合肥包河区律师 滁州南谯区律师 宣城泾县律师 宁波律师 唐山律师 盐城律师 泰州律师 太原律师 镇江律师 武汉律师 德州律师